內部稽核目的
在評估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衡量營運效率,適時提供管理當局改進建議,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,企業資源得以充分利用,增進作業整合效能,並協助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。
內部稽核組織及配置
本公司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,內部稽核主管任免,應經董事會過半數同意,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,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;稽核主管如有異動者,應於事實發生日二日內將異動原因及異動內容,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金管會備查。
內部稽核運作
稽核方式係依據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例行性稽核,並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,以適時發現內控可能缺失, 提供改善建議,並出具稽核報告,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狀況,藉由評估及改善風險管理、控制及監理流程之有效性,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達成既定目標。